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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客规》),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客规》不是“货规”,按理说跟物流业没有什么关联度。不过,在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文剑的一席话有些点醒物流人的感觉:“除了服务好客运以外,还可以从事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管理办法实施以后,运往你家的快递有可能是客运站发出来的,对客运企业的赋能。”

  不难发现,在上一版2016年修订版政策当中,明确规定“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而2020年新版《客规》,虽然保留了“客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表述,但对政策进行了补充解读,不能违反规定载货,不是不能载货!“客运站经营者受理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业务的,应当对托运人有效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对托运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不得受理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运送、可能危及运输安全和托运人拒绝安全检查的托运物品。”

  这下和物流业明明白白有关系了!

  新版《客规》对客运站进行了松绑,给了客运企业更多的余地。客运企业运力进行物流起网,已经具备雏形。

  比如,新版《客规》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区沿途下客,这既是便利旅客出行,实际上也可以满足货运中转的需求,沿途下客与沿途“下货”,补齐物流网络延伸的短板。更值得关注的是,新版《客规》对农村客运作出特别规定,明确农村客运班线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无需进站发班,利于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预约响应、区域经营等形式的运输。众所周知,农村物流的运力存在短板,物流企业投入受制于货量,农村运力布局存在极大局限性,客车加盟物流网络,最大价值就是补充农村快运物流网络。

  此外,新版《客规》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邮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运站资源,客运站是人流汇聚的中心,也可以成为物流集散的中心,客运站与货运站界限更模糊。

  另外,调整省内包车强制分类管理制度,授权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确定省内包车客运是否细分市际、县际、县内管理,允许包车客运向下兼容运营,即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经营省内、市内、县内包车客运业务,同时将包车客运车辆数量要求适度上调,切实做到“放管结合”。这个物流业有点眼熟,是不是有点像区域快运物流网络分级模式?

  新版《客规》强化客运安全监管,这一点值得点赞,此次改革真正是正视问题而非逃避问题。针对行李舱载货风险高、隐患大的实际,新版《客规》要求明确货物安检、装载规范等要求,提升客车载货安全监管水平。此外,增加发车前安全告知、行李物品安检、包车运次时限等措施和要求,确保安全运行。有了明确的规范,载货步入安全监管,取代了以往一禁了之。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公路营业性客运量为130.2亿人次,这背后是多少物流运力资源?短途客运与同城物流恐怕过于复杂,长途客运运营与快运网络高度匹配。

  一个依托于长途客运车辆系统的快运网络,潜力无限。当然,理论运力能否应用到物流业务当中,尚需解读许多问题,运力开放政策、运力信息化问题、在途监控、与物流网络的接口打通问题,都需要改革者和创业者的勇气和智慧。

  正如飞机腹舱一样,未来,货运还是货运,客运又是货运。

  本文来源于物流时代周刊,并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文章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客运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