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针对船公司不合理拒绝订舱的行为发布了最终规则,该规则将于2024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新规旨在禁止船公司无视合约、无理拒载、随意甩柜以及拒绝与客户就舱位进行合同条款谈判等行为,为货主提供更多保护。
根据新规,船公司在不同阶段的拒绝行为将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如果拒绝行为发生在交易的“谈判”阶段,将适用《美国法典》第46编第41104(a)(10)条;如果拒绝行为发生在谈判阶段之后的“执行”阶段,则将适用《美国法典》第46编第41104(a)(3)条。具体案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实进行逐案审查和裁决。
该规则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所有公共承运人(VOCC)及其运输集装箱货物的船舶。
FMC补充称,并非所有承运人的拒绝都构成违规。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有合理的理由拒绝议付或者载运货物,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违法。
此外,FMC还要求承运人每年向FMC提交一份机密的出口政策文件。文件化的出口政策应包括价格策略、提供的服务、设备提供策略和服务市场描述等信息,以便FMC评估其行为是否合理。
这一新规对于货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然而,对于船公司来说,新规的实施将增加其运营成本和合规难度。特别是要求船公司每年提交机密的出口政策文件,可能会暴露其商业秘密和市场竞争策略。
全球第五大集装箱班轮公司赫伯罗特就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可能会使企业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但FMC驳回了这一观点,坚称要求的出口信息将有助于其确定海运承运人的行为是否合理。
总的来说,FMC发布的新规对于维护海运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货主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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